品一方泥土的味道,
审度生命的春暖与秋寒。
只与法的信仰厮守,
不与名利金钱纠缠。
化干戈为玉帛,
将正义公道记心间。
在黑土地上,
用心写满的是理,而没有倦!
在百姓的眼中,
看见的是法,而不是官!
“不忘初心”是近期大家最熟悉的热词。在习总书记的讲话中多次引用。于我而言,回首在法院工作六年的日月星辰,每一天都记忆犹新,身边形形色色人和事,面对各种不同类型的纠纷,不能忘记的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,一颗来时路上的初心。
记得在2012年8月,一位70多岁的老人杵着拐杖,一瘸一拐地走进了法院的大门,他把自己的儿子告上了法庭。原告王大爷家在1989年时就分了家,之后各自在其承包的林地上种植了杉木树。2012年被告出售其杉木树时,擅自将原告种植的37棵杉木树一并给卖了,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,将儿子告上了法庭,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。代法官接到这个案件,大致了解案情后,认为原、被告是父子,而且原告年事已高,行动不便,加之亲情案若不及时处理,容易加剧矛盾,影响父子亲情,便决定到当事人的家里巡回审理。出发当天,在半路上下起了大雨,路烂又不通车,为了不失约于当事人,我们走了一个多小时的路,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到达当事人家中,代法官顾不及身上的泥水,了解了案件事实后,马上组织双方展开调解工作,向被告摆事实、讲道理、讲法律、说亲情,通过一番耐心细致的工作,被告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当场向父亲认错,并将卖树款退还给父亲,一起亲情案得以圆满解决。离开的时候,老人握着代法官的手,一直说着“谢谢,谢谢你们,你们辛苦了。”
虽然感谢的话不多,但我的内心很暖和,我们的付出百姓是看得见感受得到的。这样的经历一次次在我的工作中发生,甚至自己都已经习以为常,我们在坚持,再继续,我们深知百姓的“争与吵”,他们带着烦恼与纠纷来到法院,是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的表现,一个好的法官,就是要明辨是非、直面纠纷,让老百姓从“吵”着进来到“笑”着出去。如果把公平和正义比作大海,那么法官的每一次开庭,每一次调解,每一次判决就是小溪。我们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和每一个案件都不能有丝毫懈怠。
从建院时起,元阳县人民法院就一直秉承不畏艰辛,不怕苦不怕累的职业精神,克服重重困难,及时地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,为百姓化解纠纷,把法律文书有效送达到每一位当事人手中。多年前老一辈法官们,在没有汽车的条件下依然坚守岗位,在乡间徒步为老百姓排忧解难,那是多么的不易。梅花香自苦寒来,百姓对我们的信任,正是我们老一辈优秀法官们以实际行动诠释着作为基层法官“为民、务实、清廉”的真正涵义。这份精神值得我们永远传承下去。
法官应守护着法律,法律应守护着公平正义,公平正义应守护着百姓的合法权益。作为一名法官,我们要常怀敬畏之心,正确对待权力;要常怀感恩之心,正确对待得失;要常怀平等之心,正确对待群众。
是啊!法官是天秤,一头挑起原告,一头担起被告;法官是纽带,一边系着法律,一边系着人情;法官是看门人,门里关着过去,门外敞向未来;法官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,为芸芸众生守护着公平正义的最后关口。法袍尽管普通,却容不得富贵之淫;法槌也许轻巧,落下的却是国家之威。执法之官,当凭国器之重,立公平之义,行光明之道。
(作者:县法院 冯麒颖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