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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县开展贯彻环境保护税法调研工作

2017-08-30  点击:[ ]

 

   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、省地税局、省环保厅、省发改委《关于开展贯彻环境保护税法调研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日前,元阳县财政局、地税局、环保局、发改局四部门精心组织,密切配合,认真对县域排污费在征收、使用、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,扎实做好排污费改税的前期调查工作。

    目前,全县排污费开征企业共5家。其中矿山企业2家,涉水企业3家。5家排污企业都按照环评要求安装有污染防治设施且正常运行。排污费征收严格按照征收标准做到应收尽收,排污企业根据污染物排放实际情况,主动及时向环保部门申报,环保部门现场审定核算后依法征收。县环保局监察大队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工作,具体使用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“收支两条线”规定,足额上缴国库。

    通过调查,全面了解了元阳县排污企业基本情况及排污费征收管理情况,特别是对典型企业、重点监控的单位进行了实地调研,研究分析了费改税对我县环境保护、企业税负、财政收入等方面的影响,为制定省适用税额提供了详实依据。

    (作者:县财政局  李松鹤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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